返回上一级
返回页面
返回上一页 菜单 搜索

产品商标合同

学大教育
来源:学大教育

2026-03-24 01:19:47 | 阅读:192

进入 >

产品商标合同(精选2篇)

产品商标合同 篇1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一、商标授权范围

  1、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类商标(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许可乙方使用该商标生产/定制/销售________________产品,并进行相应产品的推广销售。

  2、商标标识:_________________(另附页

  3、授权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4、授权使用期限:自__ 年 ___ 月 ___ 日至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5、具体使用形式:乙方在产品包装、宣传资料及产品说明中使用。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使用甲方商标。

  2、乙方必须保证其生产授权商标的产品,符合国家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等要求。

  3、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4、乙方负责生产,甲方负责销售。

  5、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授权合同》,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6、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三、合同终止条件: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2、乙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其他违约情形。

  四、违约责任

  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上使用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

  五、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六、附则

  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再行签订的其他任何合同、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各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商标合同范本如上所述

产品商标合同 篇2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 标 授 权 范 围

  一、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 类商标(申请号: )许可乙方使用在其销售的产品包装上。

  二、商标标识:(另附页)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内只限于乙方的销售渠道内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授权其他销售厂家使用甲方的第 类商标。

  六、许可乙方在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

  乙方的义务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八、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九、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在本合同第六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合 同 的 生 效 与 终 止

  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十一、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

  十二、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备案。

  十三、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权注册商标的产品,必须要具备如下条件:

  ●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指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国家明令需要具备环保认证的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级环保机构认证或国家指定机构的认证。

  ●必须要执行国家强制标准的产品必须达标。

  ●必须要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取得生产许可证。

  本合同自签字的三个月内,由乙方到所在注册工商局查存。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十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十五、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

  适 用 法 律

  十六、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和保护。

  争 议 的 解 决

  十七、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 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

  十八、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十九、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乐清人民法院,由该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解释、代理、争议受理、仲裁机构

  二十、本合同中商标使用许可争议的解释权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

  二十一、本合同中的商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二十二、本合同中的争议受理在乐清市人民法院。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乐清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

  许可人(甲方):被许可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编辑:网站编辑
中小学辅导
查看更多 >
猜你喜欢
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