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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学大教育
来源:学大教育

2026-03-16 00:11:08 | 阅读: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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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精选13篇)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经纪人(乙方):_________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_____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_________;    

  2.具体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

  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

  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

  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

  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

  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

  第九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

  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注册地址: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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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_____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_________;

  2.具体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

  第九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注册地址: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3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1.“销售许可证”;2.权属证件;3.物业的具体情况;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营业执照;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3.经纪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2.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权证/商品房现(预)售许可证

  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办经纪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4

  委托人(甲方):

  经纪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1."销售许可证";2.权属证件;3.物业的具体情况;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营业执照;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3.经纪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 项:

  1. 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

  2.具体要求:

  3.其他要求:

  第三条 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 %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 %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 %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 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4.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

  第九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个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委托代理人                承办经纪人员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5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1.“销售许可证”;2.权属证件;3.物业的具体情况;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营业执照;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3.经纪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6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

  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个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住址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7

  甲方(售房人):

  乙方(买房人):

  见证人: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此面积不含地下室面积);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乙方在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在时由甲方退还乙方。

  第四条

  该房屋协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第九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条

  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房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契约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签章):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

  现住址:_______现住址: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8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建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建方),兹为房屋委建事宜,双方协议订立本契约,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地坐落:_________等_________号土地上,_________形式_________楼房屋约_________平方米(含阳台、公共设施在内,以土地局核定的图样为准),精确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丈量结果为依据。

  第二条 本约房屋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包括房屋造价以及施工用料说明所列各项在内)。

  第三条 付款办法

  一、自备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应依下列期限按时交付。

  (一)第一期签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于签约时交付(包括订金在内,不另立据)。

  (二)第二期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于开工时交付。

  (三)第三期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于地下层基础结构完成时交付。

  (四)第四期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于第壹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五)第五期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于第贰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六)第六期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于第参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七)第七期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于第肆楼结构完成时交付。

  二、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如无需贷款的,应依下列期限按时交付。

  (一)外饰完成时交付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二)使用许可证时交付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三)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交屋日期三天内将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及其他应负担的各项费用全部付清后乙方应将本约房屋交付予甲方。

  第四条 前条第二项如办理贷款时,应依另立的代办贷款委托书的约定办理。

  第五条 前条第二项贷款,甲方应自使用许可证领到日起至贷款领到日止支付银行放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予乙方。

  第六条 本约房屋的施工标准,按建筑管理机关核准的建筑图说及本约所附施工说明办理,不得有省工减料现象发生,甲方对于内部装设变更时,须征得乙方的同意,所需工料费用另行计算。

  第七条 乙方应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_________工作天内完工,如有逾期,乙方愿每逾一日给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以作逾期罚款金,但如因天灾人祸非人力所能抗拒的事故发生,或因甲方变更设计,或甲方延迟交款所致的,不在此限。

  第八条 关于楼下空地及楼顶阳台使用权属范围如下

  一、楼下空地除公共通行的楼梯、通道、畸零地、分割地外均属底层所有人保管使用。

  二、四楼屋顶阳台除公共设施外,归顶楼所有人保管使用。

  第九条 楼梯、通道、及巷道均系公共通行,任何一层住户均不得放置影响通行的物品以利通行。

  第十条 本约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各项产权凭证由乙方负责提供,于房屋完工时,交由乙方特约的代书统一办理,登记所需的房屋契税、监证费、登记费、复丈费、印花税、代理费等,按通知期限内由甲方负担并交付予乙方。

  第十一条 若因使用道路,政府课征有关道路的任何费用以及其他临时税捐时,均由甲方按所占的持分土地面积分担。

  第十二条 本约房屋所需缴纳的房屋税,自本工程完工水电接通之日起,其税单不论开具甲方或乙方名义,皆应归甲方负担缴纳。

  第十三条 本约乙方已向土地局领得建造许可证,并依计划施工,而甲方未及时列为起造人时,乙方已完成部分工程所需契税,则依法由甲方负担,但若经列为起造人,甲方不得要求变更起造人名义,以利工程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 本约甲方应付乙方的各期价款应于接到通知书五日内给付现款,倘逾十五日仍未缴付的,即视同自愿放弃权利,本约即行作废,所缴价款俟甲方自行另召新订户以一个月为限,逾一个月则乙方可没收甲方所缴的全部价款,以及已完成的房屋,甲方均无异议。逾期损失计算标准,自逾期缴款日起至另召新订户之日止每逾一日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计算。此外,若甲方以支票支付应付的款项,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现时,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 本约房屋移交甲方接管后,乙方负责保修一年(门窗、玻璃、水电配件或非因施工不良导致损坏的,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 甲方应凭乙方所给迁入证明及本契约书始得迁入,并取得迁入证明前必须缴清各期款顶、各项税费以及代书费。

  第十七条 本约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监造施工,甲方不得因其他原因中止或片面解除本约,乙方为工程的进行及施工的监造,均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若有本约所未规定事项,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方式,依照一般工程惯例处理。

  第十八条 本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委建人)(盖章):________  乙方(承建人)(盖章):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监造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9

  甲方: (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发建设位于 市区地块房地产项目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土地及其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双方本次合作开发的项目暂定名称为 “ ” ,最终名称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项目”。 )

  2、项目位置

  本项目占用的土地位于 省 市 区 , 土地使用权证号码为 市字第 号和 市 字第 号,四至坐标见《土地使用权界址坐标表》 。

  3、项目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生活用地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平方米(约合 亩) ,甲方已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上述项目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按市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4、项目规划内容

  本项目用地规划指标根据 市规划局颁发的 《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确定为准,作为双方合作项目建设指标。

  第二条、合作方式

  1、 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内容的商品房项目建设用地,参与项目开发建设和监督经营管理。

  2、乙方提供本项目除土地地价之外的全部开发建设资金,并负责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工作。乙方提供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建筑、设施设备及安装资金,本项目的勘察、规划设计、环境、绿化、消防、环保、人防、小区道路等报建及建设费用,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承担项目销售费用。销售费用包括广告费用、委托销售 代理费及其他为销售房屋而支出的费用。

  4、本项目以双方的名义共同开发建设,并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 房屋销售收入及承担政府依法收取的税费 (双方所付税费从双方应分得的收入中直接扣除,从共管账户中统一支

  付)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按约定比例分配未销售完毕的房屋。

  第三条、合作利益分配和税费承担

  1、合作项目销售期间,按照甲方占 % 、乙方占 % 的比例分配房屋销售收入,按同样比例承担政府依法收取的税费。

  2、乙方销售房屋时,销售款进入由双方共同监管的专门帐户,在预留应向政府缴纳的各项税费后按实际发生的销售收入定期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时间另行约定)。销售期满后,双方进行统一结算。

  3、 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约定比例分配的在销售期内未售出的房屋,按照可销售面积甲方占 %,乙方占%进行利益分配。对于不可销售部份按以上约定比例享有权益和承担建成后的运行成本。分配房屋时,双方须无条件给予配合及方便。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之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明,保证本项目《土地使用权证》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项目用地的全部地价款。

  2、甲方负责提供有关手续,协助乙方办妥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有关消防、环保、人防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3、负责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开发建设。

  4、甲方为处理征地遗留问题、搬迁及安置补偿问题的责任主体,乙方负责具体实施,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开发。

  5、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合作开发的政府审批及登记手续,甲方应为所售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证提供相关手续和便利。

  6、甲方应为购房者申请按揭贷款提供银行认可的阶段性担保责任。

  7、在双方经协商一致分配未销售的房屋后,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销售所分得的房屋,并为办证提供一切便利,因此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如期投入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保证建设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2、乙方负责场地清理,场地平整等。

  3、乙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本项目方案的设计,并承担设计费用。方案设计须经甲方确认后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报建获得 批准后应尽快完成施工设计。在施工期间, 项目规划若需调整及变更,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建设的管理、房屋销售工作,包括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单位、销售代理单位,以甲、乙双方共同名义分别与上述单位签订并履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建筑装饰材料、设施、设备的《买卖合同》、 《委托销售代理合同》等。乙方选择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须报甲方备案。甲方对乙方的经

  营管理有权监督,并有义务给予协助,提供或办理实施上述行为所必须的手续。

  5、乙方负责组织工程的各项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于存在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解决,承担工程的质量保证、保修责任。

  6、乙方应按照工程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本项目各项工程竣工验收后, 乙方应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并按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

  7、乙方负责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确定的交房标准按质按量按时建设完工。

  第五条、开发计划和周期

  1、本项目计划分 期开发。

  2、本项目的开发周期为 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因政府审批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在项目用地不具备开发条件的情况下, 时间相应顺延。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向甲方报送项目工作计划, 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六、协调组织

  为了协调双方合作关系,保障双方适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发,双方同意组成项目协调小组”,甲方指派专职成员 名,乙方指派专职成员名,专门负责双方的协调工作。

  七、 交房标准

  1、小区内单位工程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砌筑工程、屋面保温防水工程,其他防水防渗工程等,以设计院的施工图纸为准。

  2、单位工程的室内外装修工程、门窗工程,原则上以设计图纸为准。经甲、乙双方协商,设计和施工标准由以下几点原则确定:

  (1):外装修采用高级涂料(市政有统一要求的以市政规划为主),局部可由设计单位选择其它材料。

  (2):采用白玻喷涂铝合金窗,喷涂色由设计院确定。

  (3):分户门装豪华防火防盗门,地面水泥砂浆找平,起居室、卧室等处墙面、顶棚完成批挡。

  (4):楼房的入口门厅、电梯厅等公共部分采用中高极装修;顶 棚吊顶、墙面及地面,根据设计选用石应英漆材料。

  (5):防火楼梯采用水泥地面、墙面作石英涂料。

  3、单位工程内的水电安装、电视电话系统工程,原则上以设计图纸为准。经甲、 乙双方协商,设计及施工标准由以下几点原则确定:

  (1):给排水系统仅安装管道部分,厨、卫洁具均由买房客户自行采购安装。

  (2):电器照明除公共部分外,户内根据设计图纸施工,用电器(包括灯具)由买房客户自行采购安装。

  (3):电视系统根据设计入户,电视接收天线的标准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4);电话线入户、宽带网络线入户,安装智能对讲机。

  4、电梯工程采用合资电梯。

  5、 小区内的环境绿化工程,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设计(须满足园林绿化的规划指标) ,标准经甲方确认并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6、小区内的消防系统工程,按消防主管部门审定的意见执行。

  7、人防工程,按人防主管部门审定的意见执行。

  8、防盗系统工程,委托专业公司进行设计并施工,小区内的电视监控防盗系统标准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9、小区内的游泳池、会馆及商业用房由甲、乙双方确定并包含在小区的建设内容之中,但不包括会馆及商业用房的室内二次装修。

  10、变配电工程,按设计图纸执行。

  11、屋顶露台地面,水泥沙浆找平(含防水) 。

  12、楼梯:水泥沙浆抹面,防滑耐磨涂料面层,铁艺栏杆、木扶手;复式单元的楼梯水泥沙浆找平。

  13、阳台地面、围护为结构地板、铁艺栏杆,均须符合设计标准。

  第八条、特别约定

  1、本项目如涉及有线电视、管道煤气、防盗报警、宽带网络等系统的初装及开户费用由乙方垫付,在客户办理入伙时直接向客户收取,未售出而分配给甲方的部分,由甲方在分配时按面积及相关标准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协商约定的建设标准建设,不得降低交房标准。本项目交房标准如有提高,所增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影响销售分配比例,但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的除外。

  3、本项目的所有对外营销广告由乙方设计、制作和发布,但所设计的方案必须报经甲方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

  4、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由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组建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直至业主委员会成立选定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在一方同意的基础上也可由另一方单独组建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5、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佰万元 (¥: 万元) ,作为乙方履约定金,不计利息。本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日内由甲方向乙方如数返还定金。

  6、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本项目用地及其建设工程设定担保物权或成立租赁权。任何一方应保证本项目或共管帐户不受任何一方自身债权债务纠纷等法律风险的影响,以致本项目或共管帐户出现法院查封等法律后果;若出现以上情形,自身有法律纠纷的一方应在本项目以外另行提供有效资产解决自身的有关法律纠纷,不得影响本项目的顺利进行,否则按第九条第 3、4 项的约定处理。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 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在签订本合同之后,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

  6 项约定的,乙方有权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起日内,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实际投资的全部投资本息,并按照乙方已实际投资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实际投资是指乙方前期发生的各种委托设计费用、报建费用及临建已建工程和与项目工程建设直接有关的其它费用, 经评估机构鉴定后确认) 。

  3、在本项目合作开发审批之后,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并按照实际投资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对在建工程经双方进行结算后由甲方及时退还实际投资给乙方。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 5 项的约定,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定金及违约金不足补偿守约方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乙方除在规定时限内补救完 成外,还需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7、在本项目总体规划通过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终止合作。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经济损失,赔偿款不少于以下金额:未开发建筑面积(违约时未开发土地面积×容积率)×【销售单价(以违约时的评估值为准)-每平方米建安成本(以违约时的评估 值为准)】×50%如本条与本合同其他条款有冲突,以本条约定为准。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 后,双方顺延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生效条件

  1、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书为不可分割的法律文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其余交有关部门备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

  ___年__月__日__于__市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0

  委托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

  名称或姓名:_________ 资格证书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其代理_________事项。

  第二条 甲方应就授权委托的事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

  第三条 乙方在代理该委托事项时,应认真审查委托事项的真实性,相关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对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为办理。

  第四条 双方商定委托事项在_________天内完成。超过本约定时限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办理,由此造成损失的可同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索赔(但因登记管理部门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时的除外)。

  第五条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同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六条 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付:

  (1)代交应纳税、费(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2)_________元人民币。

  本条约定费用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时结清,多退少补。

  第七条 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项终止履行的,预交的委托代理费不予返还;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与订立、履行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房地产权属有争议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情况),造成乙方名誉及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 由于乙方代理当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规定处理。

  第十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效力等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1

  房 地 产 项 目

  营销策划及招商销售代理

  合 同 书

  甲方:宿迁世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以代理商的身份为月亮湾商住项目综合商业地产、住宅项目全权委托乙方:投资顾问、营销策略、广告创意、招商及销售代理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内容,并承诺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月亮湾

  2、项目位置:新城区

  3、项目用途:商业、住宅综合房地产项目开发;

  4、全案代理范围:约定委托代理销售面积:该项目总销售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商业物业销售总面积约 平方米,住宅楼(办公、公寓)总销售面积约平方米,其它可销售面积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房产测绘部门测绘为准)。

  第二条:委托事项

  1.投资顾问

  本项目投资顾问工作,主要是从市场研究以及项目开发条件的分析入手,通过对项目竞争力的挖掘,提炼项目的核心卖点体系,形成项目的初步产品竞争策略和产品形象定位,并参与规划、设计讨论和提出产品调整建议,根据相关定位、资料提供项目分析。

  2.营销策略

  本项目营销策略工作,主要是从市场、产品、客群等角度出发,确定项目的主题定位、整体市场竞争策略、形象包装策略、销售定价策略及项目整体营销工作计划等与营销相关的策略工作内容并配合开发商实施。

  3.广告创意

  本项目广告创意工作,主要是结合项目的整体定位及竞争策略,确定广告推行计划并进行相关文案平面的创意、设计,相关现场的包装展示的设计工作等,为协助销售和项目提升形象服务。

  4.招商销售代理

  乙方以代理销售商的身份组建并管理本项目销售团队,由该销售团队进行本合同所约定销售范围内物业的全面招商销售工作。

  第三条:委托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个月,在自动延期期间,本合同所有条款和乙方收费标准不变。在本合同延长期内,任何一方有权提前30天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合同。

  第四条:工作内容

  1.投资顾问

  1) 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市场调研及市场分析;

  2) 负责本项目的客群分析;

  3) 参与产品设计讨论并提供产品建议或产品修改建议;

  2. 营销策略

  1)根据项目的市场定位、客户定位、产品定位以及开发商目标等基本要素,制定项目营销策略总纲,包括营销阶段划分、项目主题定位、市场形象定位、客户营销基本策略等;

  2) 根据项目的营销阶段划分后的时间节点,分阶段制定项目各阶段的营销工作执行计划;

  3)根据确认的营销策略总纲及阶段性的营销策略执行计划,制定项目营销策略执行方案,包括项目阶段性的营销组合策略、媒体组合策略、重大SP活动策略、价格策略等;

  4)根据确定的营销策略总纲及营销策略执行方案,结合市场和项目进展中的变化因素,制定每个营销阶段的营销策略调整与执行计划,并针对各个营销阶段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如开工、房交会等,制定策略及执行专案;

  5) 根据每个营销阶段的销售特点、去化特征以及客户需求特征,制定短期的销售策略、价格策略和媒体策略等;

  3.广告创意

  1) 制订合同期内的项目广告宣传创意策略,编制项目整体媒介策略、年度媒体策略和月度媒体计划及广告费用预算;

  2) 负责项目形象定位及LOGO、VI及应用、延展等相关应用设计;

  3)根据项目形象与销售需要,在相关SP活动专案(包括展会、咨询会、新闻发布会、大型促销、客户联谊活动及各类典礼)基础上,进行包装展示的设计工作;

  4) 提供项目现场包装策略及设计方案(现场看板、指示牌、工地围墙、现场罗马旗、大型广告牌等);

  5) 负责相关文案创意和平面设计(包括楼书、宣传折页、户型册、客户通讯、报纸广告、杂志广告、夹报广告、展板、户外看板等的设计);

  6) 负责电台宣传稿的文案创意、电视宣传片的创意思路、网站的创意思路与文案。

  4.招商销售代理

  1) 制订并提供项目招商销售策略;

  2) 制定并执行销售价格体系及销控策略;

  3) 派出专职项目经理及销售员组成本项目销售团队进行销售招商;

  4) 负责本项目销售现场管理;

  5) 负责或协助本项目以促销为目的的SP活动;

  6) 根据销售计划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执行;

  7) 负责本项目相关销售数据统计、分析(包括销售日报、周报、月报、促销分析报告等),并提供销售报表。

  8) 负责派出招商销售团队的工作服、工资、佣金、补贴及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所委托项目之开发建设法定文件、所有权法律批文复印件,提供项目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乙方要求等;及时通报施工计划、工程进度、预售许可证办理进度、房屋交付期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具体情况;在本项目发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预售许可证及各项文件资料,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工作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承诺依本款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完全真实,并承担因上述资料的承诺所产生的对本项目客户的一切责任。

  2) 对乙方提交的有关工作计划与工作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并须在乙方提交每一份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或修改意见;

  3) 承担本项目现场销售场所及家俬、设施配置费用:即现场销售接待中心装修及销售所需的沙盘模型;

  4)甲方承担本项目的宣传及广告推广费用(推广费用包括报纸和电视及电台广告及广告片制作、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户外看板、SP促销及客户联谊活动等);广告推广费用由乙方根据推广要求向甲方申报,批复后由甲方在费用出生前一次性支付于乙方。

  5) 提供现场办公设备(包括但不仅包括空调、饮水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脑、电话、办公桌椅、洽谈桌椅等),并承担日常水电、维护及房租费用;

  6) 保证本项目具备办理个人购房按揭贷款的条件、保证本项目所有商品房均符合预售的法定条件;

  7) 项目销售房号、确认的价格表等销售文件资料,甲方于距乙方合同签订日3天前提供给乙方,以保证销售策划及代理的顺利实施;

  8) 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9)派出专职人员在现场负责购房定金及销售收款、办理预售登记、合同备案等相关各项购房手续。协助办理客户个人购房贷款、解决因购房办证需提供证件所引发的客户投诉、并处理关于工程的修改意见及投诉等方面的工作;

  10)本项目的房交会的展场租赁与装修费用、非计划性的甲方指定的宣传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若该类费用甲方需乙方代理开支,应在相关费用项发生前一次性提前预支付乙方,具体使用计划需由乙方提前申报经甲方认可后才能使用;

  11) 甲方承担购买本项目物业的客户使用信用卡及消费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购房款而产生的银行之手续费。

  12) 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如有拖欠要按所欠代理费总额每日千分之五计付滞纳金。

  13) 非乙方之行为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4)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自行销售或者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本合同所指相关物业。

  15) 负责销售应配置的交通工具(即看房车)的日常维护费用及燃油费及驾驶员薪酬等。

  2.乙方责任

  1) 认真、准确并按计划及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2) 若甲方对乙方专案组成员的实际工作不满意,乙方有义务更换专案组人员;

  3) 本项目专案组成员应积极配合双方确定的营销策略的具体执行步骤,确保策划方案顺利实施;

  4) 依进度向甲方及时通报工作的进展情况,促进双方保持良好的沟通;

  5) 负责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产品建议、营销策略、销售策略、招商策略、广告策略及计划等,经双方确认后执行;

  6)乙方派驻销售团队进驻销售招商现场开展客户咨询、接待、跟踪、招商、销售等工作,并按双方共同商定的售楼方案进行销售(甲方在乙方销售人员进场展开项目咨询工作前提供盖章确认的项目200问资料);乙方负责管理销控表,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调配资源,保证每日有一定数量的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

  7)甲、乙双方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与甲方沟通,乙方工作人员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向甲方如实、及时报告销售状况,督促客户按约支付房款,尽量确保房款按期并快速回笼;

  8) 按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如实地对客户进行介绍,介绍内容包括房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付款办法、交房日期和客户预售购房合同等;

  9) 乙方招商工作必须先向甲方提出包含商家综合素质、品牌实力和租金水平的招商方案及承租方与甲方达成租赁协议的工作计划,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实施;

  10)

  11) 本合同中止时,乙方应及时返还甲方所有有关文件与资料,并妥善交接好所有相关工作;

  12) 乙方有义务在甲方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时及时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完税票据。

  第六条:其它相关管理

  1、为了清晰工作指令和提高工作效率,甲方应以书面的、清晰的、可执行的工作联络单或意见书通知乙方执行,通常情况下乙方可以不执行甲方的口头工作指令;

  2、为了保证甲方工作指令下达的清晰与准确,乙方工作仅对甲方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负责人负责。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每次工作以甲方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负责人签字为执行依据和工作标准;

  3、 甲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为,该负责人的书面认定代表甲方认定;甲方若需重新确定其他指定负责人或变更负责人,需向乙方提供甲方总经理签字并公司盖章的书面文件;

  4、 乙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为 ,该联系人的书面认定代表乙方认定;乙方若需重新指定其他联系人,需向甲方提供乙方总经理签字并公司盖章的书面文件;

  5、 全部销售资料及广告均注明“义乌远大”字样。

  6、 为保证销售的顺利进行,本项目遇下列事项时,甲方须及时给予书面形式通知:

  1) 购房合同条款变更;

  2) 工程设计及装修标准变更;

  3) 购房付款方式及折扣率变更;

  4) 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服务单位的变更;

  5) 其它与销售相关事宜变更。

  第七条:销售价格、全案策划、招商销售代理费

  1、本合同签定后甲方需每月支付乙方前期策划费人民币叁万元,支付期限为6个月,共计人民币18万元整。本合同签定后在支付期每个月的5号,甲方应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结算给乙方

  2、 销售价格

  双方约定,本项目销售正式销售的约定均价为:公寓人民币 元/平方米,商铺人民币 元/平方米,其它销售物业以及部分商业租赁费用以附加协议为准

  3、 商业招商销售代理费

  商业招商销售代理费的收取方式由“考核代理费”与“超价提成”两部分组成。商业物业按实际销售合同金额的3%计算佣金,若存租赁为,收取一季度租金为乙方招商费(两者可同时产生)

  商业考核代理费:按照2.5%、3.0%、3.5%、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0%,按照2.5%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1-75%,按照3.0%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76%(或以上),按照3.5%结算

  商业全案代理费的“超价提成”的计算方式为:(实际总销售平均价格减去约定总销售平均价格)×30%=超价提成。

  4、 住宅全案销售代理费

  全案代理费的收取方式由“考核代理费”与“超价提成”两部分组成。

  考核代理费:按照2.0%、2.5%、3.0%、结算

  全案代理费用在合同考核期前按照完成商品房销售额的2%结算,另外按照以下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0%,按照2%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1-75%,按照2.5%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76%(或以上),按照3.0%结算

  其中不列入考核范围的(车库、车位)均按其销售总额3%提取(具体结算方式参照住宅)

  全案代理费的“超价提成”的计算方式为:(实际总销售平均价格减去约定总销售平均价格)×40%=超价提成。

  5、 特殊关系客户

  如遇甲方特殊关系而成交的客户,需由甲方总经理或甲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书面批准,价格可不受任何限制但需保密,同时仍须按实际成交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如遇房产直接抵扣支付广告、建材等费用,价格可不受任何限制但需保密,同时仍须按实际成交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6、 退房原则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乙方退还甲方该户的全案代理费。由于客户原因退房,所没收的客户定金及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案代理费。

  7、 双方协定的销售进度(销售进度以套数为计量)

  正式销售后完成总销售周期进行考核。(销售考核周期,甲、乙双方根据项目面临的市场情况、开发商资金要求以及项目工程进度的综合分析,在正式签定本合同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8、 有关全案代理费的付款约定:

  1) 在合同执行2个月后,甲方开始支付乙方销售佣金,事后乙方保留1个月的销售代理佣金作为本合同的保证金。

  2)代理费按月结算,每个月代理费的结算日为下个月的5号之前,甲方须在每月5日前以支票、汇票或电汇等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个月全案代理费中的“代理费”,乙方收到此款项前应给甲方开具正式完税发票;

  乙方同意按上述3、4两款约定的销售考核周期进行销售目标考核,在考核期的月份乙方先按月度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代理费的75%结算。若乙方在任何一个销售考核周期内未能完成约定销售进度的50%,则甲方有权在按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代理费的75%结算完之前的代理费后,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但不视为乙方违约。当乙方每完成一个销售考核周期的约定考核比例,则当前的代理费按上述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代理费”结算,同时当前的“代理费”按上述第七条第6款规定的“代理费”补结,补结的代理费在下月5日前完成支付。

  3) 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本项目可销售物业面积比例达到75%时,甲方应在10天内结算所有“超价提成”。

  第八条:保密与商业道德

  1.保密条款:

  双方据此项目所确立的所有合同及相应技术文件均属保密范围,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不应将其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商业道德条款:

  1)除非双方均认可,任何一方不得聘用另一方公司的在职员工或离职未满两年的员工;

  2)除非甲方认可,乙方不得在甲方项目所在县域范围为对其他有竞争关系的项目进行全案代理服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对方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已执行本合同应取得的所有既得利益。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均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并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由双方共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其他免责条件。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若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无效,通过诉讼解决,在法院判决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公司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签署日期:20_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2

  甲方: (投资方)

  乙方: (受资方)

  甲方为具备房地产开发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现就乙方入股参与甲方的项目建设,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入股时间。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以房屋作价出资投资入股乙方,待甲乙双方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后,甲方正式成为乙方的股东成员之一。

  第二条.入股方式。

  1.甲方以其名下位于座落于南京市中山号江苏商厦主楼第1层和裙楼第5层、第6层房屋产权作为出资,入股乙方公司。

  2.甲方作为入股出资的房产情况为:

  (1)第5层、6层每层面积 平米(待核),总面积 平米,框架式结构,现状为毛胚。第5、6层的产权证情况为 。

  (2)第13—15层,每层面积 平米,总面积 平米,现状为毛胚。已按照单身公寓进行了结构分割。13、14层每个公寓有独立的产权证。15层为单独一个房产证。

  (3)第16—18层,每层面积 平米,总面积 平米,

  已按照每层16套单身公寓进行了分割和精装修,每个公寓有独立的产权证和供水、供电、空调等设备设施。16—17层截至目前,上述公寓已销售并交付8套。

  以上房产的建筑总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用房。(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

  3.作为入股出资的房产产权证和土地证编号如下:

  4.作为出资入股的房产总面积 平方米,双方确认的所出资房产总额为 元,房屋估价甲方取得乙方股份的份额为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附件二:房产作价出资评估报告)

  第三条.房产过户。

  房产的过户待双方另行协商后制定补充协议。

  第四条.公司管理。

  甲方作为乙方的股东并不参与乙方的日常管理,但是对于乙方工作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应尽积极的配合协助义务。

  第五条.利润分配。

  公司利润,在提取企业储备资金、企业发展基金、员工福利基金后,公司的利润按照 比例进行分红。

  第六条.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尽可能地予以合作,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签署合同时所注明的住所地,即为发生争议时法律文书的送达地。

  2.合同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导致对方向约定法院提起诉讼的,守约方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所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第七条.附件。

  1.甲、乙双方约定,该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方留执 份。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

  附件二:《房产作价出资评估报告》。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地:

  签约日期:签约地:

北京市房地产经纪合同 篇13

  德阳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业情况

  1.甲方将其位于 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2.乙方使用用途: 。

  二.租赁期限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若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3.该房屋租金为__ __元/月,该房屋租金每____个支付一次,以后每次支付时间为租金到期30天前。

  4.双方约定,甲方收取押金 元。押金在租金满后结清相关费用和交接完房屋时一并退回乙方。

  5.在租赁期间,房屋产生的水、电、气,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等由乙方支付。

  三.租赁条件

  1、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附件中所列物品交给甲方。房屋留置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

  3.若甲乙双方中的一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五.双方约定,甲方支付中介费 元,乙方支付中介费 元。

  六.物品清单及其他约定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中介方: 经办人: 电话: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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