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经营责任制合同(精选2篇)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和企业转变经营机制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工程建设项目承包经营事宜,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承包范围
甲方将其承揽的 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业务,交由乙方实行责任承包经营。
二、 承包方式
1、乙方从事的经营活动是甲方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甲方对乙方实行领导和管理,并对乙方的具体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2、乙方应当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承包 合同约定条款,确保在约定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切实履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
3、乙方单独建立财务账簿,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因承包经营期间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
三、承包金的缴纳
1、乙方应按工程造价 万元的 %向甲方交纳承包金人民币 元,该款应在本合同立时支付 元,余款于 年 月 日之前付清。
2、乙方逾期交纳承包金的,应按逾期交纳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工程价款的拨付和使用
1、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价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无论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合同如何约定,均应先行进入甲方账户。扣收管理费及保证金后,三日内返还乙方项目部。
2、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向甲方移交竣工资料,并向甲方出具无拖欠款项和其他遗留问题的承诺书,经甲方审核后,甲方将剩余工程价款立即博拨付乙方。
3、甲方不正当延迟拨付工程价款的,应按延迟付款数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安全和资料管理
乙方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抓好施工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办理工程保险及购买施工人员安全保险,具体见安全责任状。
六、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法定义务,导致与建设单位、有关债权人或者施工人员等发生争议,或者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的,对于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应当全额承担。
2、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受到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的行政处罚的,甲方除有权依照约定追究乙方违
约责任外,还有权要求乙方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范围内支付违约金;导致甲方受到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500万元赔偿金。
3、严禁乙方伪造甲方印鉴和甲方项目部印鉴,否则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的民事责任和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宜
1、甲乙双方如发生合同争议,应当本着合同严守、互谅互让的原则积极协商解决,因协商不成而成讼的,胜诉一方支出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项目消防负责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火灾的应急预案和落实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应急预案的实施。
(2)拟订项目经理部及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工作计划。
(3)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管理本工地的义务消防队和灭火训练。
(5)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使职工懂得安全动火、用电和其他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6)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交底人: 责任人: 日期:
学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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