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6 01:14:00 | 阅读:110
在当下社会,确定书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要注意确定书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我们应当如何写确定书呢?白话文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取保候审确定书优秀10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超卓的朋友。
________:[此处为受理机关]
我与被告人是关系。我愿作为被告人 取保候审的确定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确定人 遵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确定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执行取保候审的机关报告。
确定人:
X年XX月XX日
确定人:xx姓名:xx,性别xx;xx年xx月xx日出生。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xx街道xx小区xx栋xx号
身份证号码:888888888888888888手机:139xx其他联系方式:0755xx
被确定人:xx
因被确定人李建章涉嫌xx罪一案,被xx市公安局xx分局立案侦查,我愿意作为被确定人xx取保候审的确定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首要款规定的。如下义务:
(一)监督被确定人xxx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即监督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发现被确定人xx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向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报告。
确定人(签名):xx
xx年xx月xx日
首要条 老婆永远是对滴
第二条 如果老婆错了就参照首要条
第三条 结婚后所有家务抢着干
第四条 结婚后不许冲老婆瞪眼睛 发脾气
第五条 每周至少陪老婆逛2次街
第六条 有孩子以后老公照顾孩子
第七条 永远爱老婆一个 绝对不寻花问柳
第八条 老婆不满意可以随时修改
人民法院:
我与被告人x是x关系。我愿作为被告人x取保候审的确定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首要款规定的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确定人x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首要款的规定;
(二)发现被确定人x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首要款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报告。
确定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确定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职业,住址,联系方法,与犯罪嫌疑人关系等)
被确定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
(具体写明确定事项与理由)
此致
公安局(或检察院、人民法院)
确定人:
20xx年x月xx日
取保候审确定书
确定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住址、与被确定人的关系;如果是单位作保的,应写明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与被确定人的关系、住址)
被确定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住址)
————因————(www.baihuawen.cn)(写明案由)一案被——————(司法机关名称)立案侦查。确定人————愿意担保————(被确定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并随时听候司法机关的传唤。
此致
——————(司法机关名称)
确定人:————(签字)
————年——月——日
申请人xx,女,汉族,生于xx年xx月,系嫌疑人xx之妻,现住xx省xx县茶畲路xx号。联系电话:xx
申请事项:xx依法对xx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xx
xx于xx年xx月31日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印章一案被贵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浦东新区一看守所。鉴于xx身体残疾腿部患有小儿麻痹症、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犯罪次数较少并能如实供述等实际情况,申请人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申请对xx取保候审。申请人确定在取保候审期间使xx不离开居住地或贵局限定的区域、及时听候传讯、不干扰证人依法作证和贵局对证据的收集,申请人将按法律的规定向贵局提供担保或依法缴纳确定金。以上申请,请贵局予以批准。
此致
xx新区公安分局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我与被告人________是__________关系。我愿作为被告人________取保候审的确定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首要款规定的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确定人_________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首要款的规定;
(二)发现被确定人____________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首要款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报告。
确定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附: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首要款和《头等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条的规定制订,供对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确定人出具确定书时使用。
二、本件为填充式,由确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人民法院。
我叫_____,性别_____,
出生日期_____,
现住_____,
身份证件名称_____,
号码_____,
单位及职业_____,
联系方式_____,
与犯罪嫌疑人_____是_____关系。
我自愿作如下确定:
监督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监督犯罪嫌疑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进入xx等场所;
(二)不得与xx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xx等活动;
(四)将xx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本人未履行确定义务的,愿承担法律责任。
此致
公安局
确定人: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_____________,女,汉族,生于_____年_____月,系嫌疑人____之妻,现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茶畲路__________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依法对____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于____年______月31日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印章一案被贵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浦东新区一看守所。鉴于____身体残疾腿部患有小儿麻痹症、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犯罪次数较少并能如实供述等实际情况,申请人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申请对____取保候审。申请人确定在取保候审期间使____不离开居住地或贵局限定的区域、及时听候传讯、不干扰证人依法作证和贵局对证据的收集,申请人将按法律的规定向贵局提供担保或依法缴纳确定金。以上申请,请贵局予以批准。
此致
__________新区公安分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学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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