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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征兵新策略策 征兵都是去哪里

学大教育
来源:学大教育

2020-09-17 20:02:33 | 阅读: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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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许多的同学是非常想了解,2018年征兵新策略策是什么,征兵一般都是去哪里,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期待会对大伙有所帮助!

2018年征兵新策略策有哪些

首要章 总 则

首要条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征集新兵,是加强部队建设、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一项关键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军事机关应当努力做好。

第三条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能够被征集服现役。

通过军队需要,能够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通过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能够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劳动力或者是正在集训学校就学的学生,能够缓征。

依照法律法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征集。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

第四条 每年的征兵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规定。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部署本区域的征兵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分配征兵任务时,应当通过各地应征公民的数量、素质和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统筹兼顾,合理分配,优先特种条件兵的征集。能够实行按地方或者县轮流征集;对灾情比较严重的地方或者县,能够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征兵任务。

第六条 国家通过动员需要,在有计划地划分技术兵征集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队,应当按照划定的区域开展技术兵的征集和补充。

第七条 的征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组织实施,详细工作由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承办。

各军区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详细工作由军区征兵办公室承办。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以下简称县、市)的人民武装部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县上述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兵役机关和公安、卫生及别的有关部门组成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征兵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县、市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单位和本地方的征兵工作。

第八条 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志愿兵的工作,由各级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九条 各单位应当向广大青年深入地开展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依法服兵役的教育,努力做好应征公民的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他们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积极应征。

第十条 在征兵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兵役登记

第十一条 县、市兵役机关,在每年9月30日以前,应当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开展兵役登记。

达到服兵役年龄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通知开展兵役登记。接到通知后,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能够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第十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地方的适龄男性公民开展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县、市兵役机关批准。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和要求,对本单位和本地方的应征公民,开展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审查,选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应征公民为当年预定征集的对象,并通知本人。

第十四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和基层单位应当加强对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的管理、教育和考察,知道掌握基本状况。

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县、市1个月上述的,应当向所在基层人民武装部报告去向和联系方法,并按照兵役机关的通知及时返回应征。

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所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督促其按时应征,并提供方便。

第三章 体格检查

第十五条 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通过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 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详细负责,能够指定体检医院,也能够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设立体检站。

第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应征公民按时到指定医院或者体检站开展体格检查。送检人数,由县、市征兵办公室通过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状况确定。

第十八条 负责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切实新兵的身体质量。

第十九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开展体格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不少于征兵人数的三分之一;经抽查,发觉不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当所有开展复查。潜艇人员、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空降兵以及别的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对所有人员开展体格复查。

第四章 政治审查

第二十条 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公安机关详细负责,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第二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居民)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通过县、市征兵办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对体格检查合格的应征公民努力开展政治审查,查清他们的现实表现。

第二十二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应当逐个开展政治复审,严格把关,切实新兵政治可靠,防止把不符合政治条件的人征入部队。

第五章 审定新兵

第二十三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在审定新兵时,应当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应征公民开展全面衡量,择优批准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服现役。

第二十四条 革命烈士和革命伤残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服现役。

第二十五条 依法能够缓征的正在集训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能够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第二十六条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由县、市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征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

第二十七条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含集体全部制单位)职工的,由原单位发给离职当月的所有工资、奖金及各种各样补贴。

第六章 交接新兵

第二十八条 交接新兵工作,能够采取由县、市派人送兵、新兵自行到部队报到或者部队派人接兵的方法开展。

第二十九条 由县、市派人送兵的,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征兵开始时,部队以军(武警部队以总队,下同)为单位派出联络组,负责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联系,商定县、市送兵到达地点、途中转运和交接等有关事宜;

(二)新兵分拨应当相对集中,1个县、市征集的新兵补充到部队的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师或者旅;

(三)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通过上级征兵办公室的安排,选派得力人员,负责将新兵送到部队的师或者旅;送兵人员与新兵的比例为一比三十左右;

(四)县、市征兵办公室在新兵集中后,应当按照新兵的去向、人数开展编组,并对新兵开展必要的军事常识、安全知识和思想教育;

(五)送兵人员将新兵送到部队后,应当向部队介绍新兵的政治、身体、文化、特长等状况,办妥交接手续后及时返回;

(六)部队在新兵到达时,应当热情欢迎,并妥善安排新兵和送兵人员的食宿。

??第三十条 由县、市组织新兵自行到部队报到的,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征兵开始时,部队以军为单位派出联络组,负责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联系,商定新兵自行报到的有关事宜;

(二)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通过上级征兵办公室的安排,与部队派出的联络组详细商定新兵报到地点、联系方法和接收等有关事宜;通过新兵的去向、人数开展编组,并指定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新兵担任班、排、连长,负责新兵途中的管理工作;

(三)部队应当在新兵报到地点的车站、码头和机场设立接待组,负责新兵接收工作。

第三十一条 由部队派人接兵的,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部队应当选派思想好、政策观念强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干部和医务人员,组成精干的临时接兵机构,做好接兵工作;

(二)接兵人员到达接兵地方后,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的领导下,积极协助征兵办公室做好征兵工作;

(三)各级兵役机关应当主动安排好接兵人员的食宿,并向他们介绍征兵工作状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商定交接新兵等有关事宜;

(四)新兵的集中与交接,能够在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或者别的交通方便的地点开展。交接手续,应当在新兵起运前1天办理完毕。

第三十二条 办理新兵交接手续时,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编造《新兵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交给部队,一份由县、市征兵办公室保存;

(二)县、市征兵办公室派人送兵或者部队派人接兵的,交接双方应当按照《新兵花名册》当面点交清楚,并在《新兵花名册》上签名盖章,新兵的档案材料和组织介绍信一并交给部队;

(三)组织新兵自行前往部队报到的,《新兵花名册》、新兵的档案材料和组织介绍信应当密封,由指定的连、排长携带,到达报到地点后,交给部队;部队应当按照《新兵花名册》清点人数,并将新兵到达时间、人数及时函告征集地的县、市征兵办公室。

第三十三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对集中的新兵,在起运前应当开展全面观察,发觉因政治、身体状况变化不符合新兵条件的,应当及时调换,防止把不合格的新兵送到部队。

第三十四条 新兵的被服,由军区、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联勤(后勤)部负责制定计划并调拨到县、市。武警部队的新兵被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总队后勤部负责制定计划并调拨到县、市。县、市负责在新兵起运前将被服发给新兵。

第七章 运输新兵

第三十五条 在征兵开始日的15天前,部队应当以军为单位,派出联络组到达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规定提出本单位新兵运输计划。

第三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应当通过新兵的人数和乘车、船、飞机起止地点,按照运输的有关规定,向军区联勤部门提出本地方新兵运输计划。

第三十七条 铁道、交通、民航部门应当通过新兵运输计划,及时调配车辆、船只、飞机,新兵安全到达部队。

第三十八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和接兵部队,应当按照运输计划按时组织起运。在起运前,应当对新兵开展交通安全教育,防止途中发生事故。

第三十九条 驻交通沿线的军事代表办事处及沿途军用饮食供应站应当主动解决新兵运输中的有关问题。军用饮食供应站、送兵接兵人员和新兵应当接受军代表的指导。

第八章 检疫、复查和退兵

第四十条 新兵到达部队后,应当按照规定开展检疫和复查。经检疫发觉患传染病的,应当及时隔离治疗,并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经复查发觉入伍前有犯罪嫌疑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四十一条 新兵在检疫、复查期间,发觉因身体、政治状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现役的,作退兵处理。退兵的期限,自新兵到达部队之日起至部队批准之日止,属于政治条件不合格的,不超过90天;属于身体条件不合格的,不超过45天。其中患有传染病或者危重病的新兵,部队应当及时给予治疗,另外通知原征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待病情稳定后作退兵处理,退回时间不受限制。退兵后不再补换。

第四十二条 属于身体条件不合格退兵的,须经驻军医院(武警部队须经总队医院或者地、市人民医院)检查证明,经师(旅、武警总队)上述单位的卫生部门审查,报师(旅、武警总队)上述单位的司令机关批准;属于政治条件不合格需作退兵处理的,部队应当事先与原征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联系查实,确属不合格的,经师(旅、武警总队)上述单位的保卫部门审查,报师(旅、武警总队)上述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

第四十三条 部队对退回的新兵,应当做好思想工作,办妥退兵手续,送回原征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

第四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对部队按规定退回的不合格新兵应当予以接收,并通知原征集的县、市征兵办公室领回,注销其入伍手续,当地公安机关应当予以落户;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原单位应当准予复工、复职,原是高等学校学生的,原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准予复学。

第九章 经费开支

第四十五条 国防部进行征兵工作所需经费,列入中央预算。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和兵役登记工作所需经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开支,列入地区预算“兵役征集费”学科。

兵役征集费开支范围和使用管理方法,由财政部、总参谋部制定。

第四十六条 为武警部队征集新兵所需经费,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新兵被服调拨到县、市所需的运输费用,由军区联勤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总队后勤部分别负责报销。县、市下发新兵被服所需的运输费由兵役征集费开支。

第四十八条 征集的新兵,实行地区送兵或者自行报到的,从县、市新兵集中点前往部队途中所需的车船费、伙食费、住宿费,由部队按规定报销;部队派人接兵的,自部队接收之日起,所需费用由部队负责。

第四十九条 送兵人员同新兵一起前往部队途中所需的差旅费和到部队后在办理新兵交接期间所需的住宿费,由部队按规定的标准报销;送兵人员在部队办理新兵交接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返回的差旅费,由县、市兵役征集费开支。

第五十条 部队退回不合格新兵的费用,在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办理退兵手续之前,由部队负责;办理退兵手续之后,由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征兵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别的妨害征兵工作行为的,依照兵役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依照兵役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或者部队人员在办理征兵工作时,应当严格执行征兵命令,新兵质量。对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依照兵役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兵役法和有关法规实施的处罚,由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详细办理。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由国防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征兵一般去哪里

征兵,能去哪几个地区那就不是你自身、征兵办、部队带兵干部所决定的。全部年度的征兵计划是由中央军委、国务院编制计划决定的,计划到了征兵前夕才能被部队、征兵办了解;因此五大战区、海陆空军都是有可能的。便是到了征兵办也是有多个部队按照计划征集新兵的,而到底到何军区、海陆空部队的,应征新兵户籍地的社区、乡镇、学校那是按照征兵办、部队带兵干部所决定的,对于应征公民自身是情不自禁的。

兵种不一样地点不一样,基本上没有固定地点。
今年招兵有海军陆战队、空军空降部队、火箭军、空军、陆航部队、海军、还有五大军区补充兵员、还有部队特招的有特长的机关兵。因此此次招兵很重视新兵的学历,高学历者优先。今年征兵站还从12万新兵里挑选了数千战斗机等驾驶员、空降军。这些地点都不公开。

征兵需具备的条件

征兵的青年为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上述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上述文化程度的职工(含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企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上述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接受的无学籍学生及在各类高考辅导班学习的青年也应当征集。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通过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需要开展征兵。另通过国防部征兵办公室通知,征兵征兵时间从2013年起,由冬季征兵调整为夏秋季征兵。即调整为7、8月份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通过兵役法规定,从本次征兵开始,义务兵服役时间为两年,即退伍时间为八月底九月初,正式通知以陆续下达各单位。

好了,关于2018年征兵新策略策 征兵都是去哪里这个问题学好网老A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若还有更多疑问,可以点击右下角咨询哦!我曾经也一味地以为,学习是痛苦的。在题海中,我无法自拔。在书堆中,我欲哭无泪。我只是拼命地写着,拼命地记着,拼命地应付考试,仅此而已。但现在,我告诉自己,学习是快乐的。在学习的花香中,我微笑着,我沉醉着。

编辑: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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