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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有常而立民为本出自哪本书(详解)

学大教育
来源:学大教育

2020-08-26 11:35:45 | 阅读: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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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有常,而立民为本”出自《淮南子·汜论训》,这句话的意思是,治理国家的原则,比较根本的便是要利民。《淮南子·汜论训》为西汉初年淮南王刘安创作的一篇散文。

治国有常而立民为本出自哪本书

治国有常而立民为本的出处

原文:

鲁昭公有慈母而爱之。死为之练冠,故有慈母之服。阳侯杀蓼侯而窃其夫人,故大飨废夫人之礼。先王之制,不宜则废之;未世之事,善则著之;是故礼乐未始有常也。故圣人制礼乐,而不制于礼乐。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夫夏商之衰也,不变法而亡。三代之起也,不相袭而王。故圣人法与时变,礼与俗化,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度制令各因其宜,故变古未可非,而循俗未足多也。

译文:

鲁昭公有位奶妈,昭公十分敬爱她,奶妈去世以后,昭公破例为她守孝,因此就有了为奶妈守孝的礼节。阳陵国侯杀死了蓼侯,并抢走了蓼侯的夫人,因此从此以后举行大飨祭典时废除了由夫人执豆的礼仪。由此看来,先王的制度,不适宜的就废除它。

而近代的处事办法,假如是好的,就加以继承发扬。因此是礼乐从来就不是一成不变的。礼乐是圣人制定的,却没有圣人受礼乐限制的;治理国家虽有常规,但必须以便利民众为根本;政令教化虽有常法,但必须以切实有效为比较好。

假如对民众有利,就不必非要效法古制;假如适合实际状况,就不必一定要遵循旧法。夏朝、商朝到了末世,桀纣不改变陈法导致了灭亡;夏禹、商汤、周武王不因袭旧法却兴旺发达而称王。

因此圣人的法度是随时势的变化而变化,礼节随着习俗的不同而改变;衣服、器械各自方便其使用,法令、制度各自适合时宜。因此改变古法无可非议,因循守旧不值得赞美。

《淮南子·汜论训》

《淮南子·氾论训》又名《淮南鸿烈》,是西汉宗室刘安招致宾客,在他主持下编著的。据《汉书·艺文志》云:“淮南内二十一篇,外三十三篇”,颜师古注曰:“内篇论道,外篇杂说”,现今所存的有二十一篇,大概都是原说的内篇所遗。

刘安(公元前179-前122),沛郡丰县(今徐州丰县)人,生于淮南(今属安徽省)。汉朝宗室、西汉阶段思想家、道家人物、文学家。汉高祖刘邦之孙,淮南厉王刘长之子。刘安所著的《离骚传》是中国比较早对屈原及其《离骚》作高度评价的著作。他曾招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编写《鸿烈》亦称《淮南子》,是我国思想史上划时代的学术巨著。刘安是世界上比较早尝试热气球升空的实践者,也是中国豆腐的创始人。

治国有常而立民为本的的当代意义

中国共产党的属性和使命便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让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要体现在解决老百姓比较关心比较现实比较实际的民生问题上,体现在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法规的落实上,便是要让老百姓能够共享开放的成果,让老百姓能够获得更多的实惠,让老百姓有更多的得到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习近平总书记说道:“治国有常,而立民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定义,不只能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是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要坚持人民主题地位,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比较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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