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2 14:18:37 | 阅读:209
党的奋斗纲领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这也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是江泽民总书记于1997年9月12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提出的。
党的十五大在进一步强调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一系列基本观点之后,明确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也就是奋斗纲领),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它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展开,是党的基本路线的具体化,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的行动纲领。
1.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2.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3.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以改善民生为,解决好人民比较关心、比较直接、比较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5.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就是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党的纲领,指的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而确立的行动方略。党的纲领是党的政治主张的集中反映,是昭示社会的政治宣言,是一个政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根本标志,规定着党的奋斗目标,指明党的前进方向。党的比较高纲领是指党的比较终奋斗目标,即实现共产主义。这是始终不变的。中国共产党比较高纲领,是中国共产党奋斗的比较终目标和行动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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