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7 17:27:09 | 阅读:224
就近原则,也称“邻近原则”或“就近一致原则”,即谓语与靠近的名词、代词(有时不一定是主语)在人称和数的变化上保持一致。就近原则体现在There be 句型中,即be动词应和其后出现的主语在数上一致。
在there?be句型中,如果“be”后的主语是由and连接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名词,那么be的形式要遵循“远亲不如近邻”的原则。也就是说,“be”的形式是由与它比较近的那个名词来确定的。若那个名词是单数或不可数名词要用is,是复数就用are。
There?is?a?book?and?some?pens?on?the?floor.在地板上有一本书和一些钢笔。(book和pens都是名词,但是book离there更近,所以be由book来确定,book是单数,所以there后面的be要用is。)
注:就近原则就是“谁更近,谁做主”。
构成:There?be....句型表示的是“某处有(存在)某人或某物”,其结构为There?be(is,are,was,were)+名词+地点状语。
例如:There?are?fifty-two?students?in?our?class.
There?is?a?pencil?in?my?pencil-case.
如果是一般过去时,就用was/were如果是一般现在时,就用am/is/are。
如果是一般将来时,就用will be然后看主语的人称及单复数形式。
一般过去时:首要人称和第三人称的单数形式,则用was首要人称和第三人称的复数,或第二人称,则用were。
一般现在时:首要人称单数形式,用am第三人称单数形式,用is首要人称和第二人称的复数形式,或第二人称,则用are一般将来时:will be。
学大教育
学大教育
学大教育
学大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