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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20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及报名条件

学大教育
来源:学大教育

2020-09-18 18:38:14 | 阅读: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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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我校2020年进行基础科目招生试点(也称“浙江大学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基础扎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青年学生开展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浙江大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科目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首要类: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学习,下同)出色的考生。

第二类:在数学、物理和化学等科目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学生。要求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中学生物理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学生生物学、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总决赛中得到二等奖及上述、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首要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比较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

5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浙江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35),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生组别,比较多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得兼报别的高校。

(二)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三)入围校考方法

7月26日前,对于首要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按招生组其他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同分同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首要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比较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

(四)学校考核

我校于7月30日至8月1日在紫金港校区举行强基计划学校(含笔试、面试)和体质。面试采取老师、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

1.学校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逻辑思维、专业兴趣与天赋、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

笔试学科:理学类为数学和物理,基础医学类为数学和化学,人文历史类为语文和历史。

面试以小组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专业素养、科目基础和综合素质。

2.结合强基计划的人才培养目标,综合素质评价考察以下信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状况、在高中期间组织活动状况、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型学习状况、参与文艺、体育活动等状况。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老师面试的关键参考材料。

3.体质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体质结果将作为录取的关键参考,未达到我校体质要求的,不予录取。

4.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1:2比例折算成学校成绩。

(五)录取方法

1.综合成绩折算方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100)×85%+学校成绩(折合成满分100)×15%

2.确定录取名单

全程参加学校全部项目考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学校综合成绩排序。

对于首要类考生,通过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同分排序规则:学校成绩、学校的笔试成绩、高考成绩。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一招生组别首要类考生比较低录数线,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

校招生工作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我校将积极探索“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本硕博衔接的创新人才培养试点,打造学校人才培养高地。强基计划录取学生按专业单独编班,本科时期加强科目知识基础,研究生时期注重国家战略发展前沿领域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厚植学生家国情怀,积极为学生进入国家重要领域、重要岗位工作创造条件,引导学生到祖国比较需要的地区建功立业。全员全程育人,配备的导师团队,实行全程导师制。科教协同育人,结合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之江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所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根据科教协同和科目交叉加强创新能力培养。畅通学生成长通道,设有竺可桢奖学金、大学生等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本科时期在海外交流计划、基层实践计划、国防军工实习项目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研究生时期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在博士生学术新星计划、博士生海外联合培养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在本科和研究生时期分别组织考核,实行动态进出机制。

五、别的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直接或汇总各中学报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状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觉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努力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时期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

(四)选拔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状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进行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机制

(一)我校基础科目招生试点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详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办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浙江大学基础科目招生试点工作接受浙江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58

招生咨询电话:0571-87951006

传真:0571-88981979

电子邮件:zsc@zju.edu.cn

浙江大学招生网:http://zdzsc.zju.edu.cn

浙江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 0571-88981497,邮箱:jjjc@zj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介绍

浙江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的高等学府,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胜地杭州。浙江大学的前身求是书院创立于1897年,为中国人自身比较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校之一。1928年,定名国立浙江大学。抗战期间,浙大举校西迁,在贵州遵义、湄潭等地办学七年,1946年秋回迁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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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永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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